淮安市淮安区楚州中医院肝病科
地址:淮安市淮安区南门大街 | 门诊电话:0517-85912746
淮安肝病120网|骆稚平主任医师|淮安市淮安区楚州中医院肝病科
肝病知识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肝病知识

重型肝炎预防发生肝昏迷的原则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0/5/30 18:32:23 人气: 标签:

    ①应注意出血倾向,防止凝血因子的衰减。


    ②避免并发细菌、霉菌和其他病毒性感染。


    ③慎重放腹水,只有在大量腹水、压迫症状明显、循环障碍时作为配合治疗的一种措施。一般1次放腹水量不宜超过1~2L,以稍能缓解压迫症状为度。严防因放腹水导致腹腔感染、放腹水过急引起晕厥及入肝血骤降而加速肝细胞坏死,促发肝昏迷。可在放腹水前先注高渗葡萄糖、补充血浆白蛋白或输血。


    ④禁用麻醉安眠药。于肝昏迷前期烦躁时,可予非那根,必要时可服水合氯醛,注射副醛或用水合氯醛灌肠。


    ⑤注意预防、清除和抑制微生物内毒素和肠道含氨物质的产生和吸收。


    ⑥禁用氯化铵、水解蛋白及醋氮酰胺等使氨增高的药物。


    ⑦有昏迷前期症状时,宜早期应用降低血氨和清除、取代假性神经介质的药物。


    ⑧积极纠正水、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的紊乱。


    ⑨供给足量葡萄糖、维生素与能量代谢药物。


    ⑩特别要防止缺氧、低血钾和脑水肿的产生。